地政所土地登記出錯 判國賠81萬元
2015/10/02 10:17
屏東地政事務所土地登記出錯,法院判賠81萬多元。(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吳姓男子花150萬元買了一塊「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地政人員發現該筆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登記錯誤,改回正確的「農牧用地」,吳男不滿地政作業疏失讓他多付107萬多元的購地費用,於是請求國賠,法官認為屏東地政事務所應賠償吳男81萬多元,可上訴。
吳男指出,95年間他在萬丹鄉以150萬元向方姓地主購買一塊約85坪大的「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不料事後卻接到屏東地政事務所告知該筆土地登記錯誤,於101年將該筆土地編定使用種類更正為「農牧用地」,以當時該農地行情每坪約5000元,總價僅42萬6600元,卻因地政的錯誤,讓他多支出107萬3400元,屏東地政事務所應賠償他的損失。
屏東地政事務所表示,吳男所購土地,若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當時價格為123萬9328 元,若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時價為42萬4203元,吳男以高於行情150萬元購地,是自由議價的結果,不能歸責於錯誤登記所致,故應以81萬5125元差額計算,而非107萬3400元,而且該地價已經上揚,吳男所受損害應扣除地價上揚利益。
法官審理後認為,該土地價格上揚,與物價波動、市場供需、周邊環境(如交通、公共設施)等因素有關,和被告錯誤登記行為無關,故被告主張損益相抵,實屬無據,判被告屏東地政事務所應賠償吳男81萬5125元。
-
創意團蘇花墜崖 司機罹難免國賠定讞
-
太陽花學運流血驅離 司改會再提國賠30人1006萬元
-
新春送禮很簡單 一次送到位就選元本山
-
修水溝害學生跌倒失明 法院判國賠
-
戰車輾死阿兵哥 北院判國賠672萬元
-
立信建設攜手愛河首排-「立天下」市心水岸生活新標竿
-
羅生門的坑洞國賠案! 男騎士國賠敗訴
-
買東西被攔查 他嫌「態度不好」怒提國賠
-
黃國昌爆多名檢察官與吳乃仁餐敘北檢啟動行政調查 受邀者喊冤
-
宜蘭三星監獄外傳槍響!男子遭挾持臀部中彈送醫 開槍嫌犯跑了
-
台中派出所長邱量虔扮財神爺 進市場賀新春提醒提領現金安全
-
防搶演練最愛的歹徒! 「英熙娃娃」搶遍全台金融機構
-
女患者指控名醫趁出血、感染菜花性侵 法官質疑違反常理判無罪
-
罕見! 台中公車擦撞駐地車庫救護車 擦出火花幸無人傷
-
市府捷運站前出車禍 轎車被撞上人行道
-
桌遊店掛餐飲羊頭賣狗肉 麻將賭博被活逮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