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色運將性侵酒醉女遭判刑 另賠30萬慰撫金

2015/08/10 19:29

摩鐵示意圖。(資料照,記者許國楨翻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47歲的莊姓運將,去年3月載台北市某酒店女子回家時,見對方酒醉叫不醒,竟開往新北蘆洲摩鐵性侵女子,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判莊男4年4月徒刑,今再判莊男須賠償對方3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女子跟男客玩「輸的喝」遊戲,結果女子運氣差,把把都輸,喝下近3瓶威士忌,下班時她搭乘莊男的計程車,沒想到莊男竟對爛醉如泥的她起了色心,將車開往新北市蘆洲某家摩鐵,脫光她衣物性侵。

事發後女子屢有輕生念頭,要求90萬元精神慰撫金,莊男供稱,「我沒有性侵,為什麼要我賠」,法院依據判決書及考量莊男月收入,認為莊男應賠30萬元為適當。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