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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4天狂打110報案專線405次 男被北院裁罰1萬2

男子連續4天狂打110報案專線達405次,被台北地院裁罰1萬2千元。(記者楊國文攝)

男子連續4天狂打110報案專線達405次,被台北地院裁罰1萬2千元。(記者楊國文攝)

2024/04/07 13:2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市葉姓男子在今年1月間,連續4天無故撥打台北市警察局110緊急報案專線多達405次,北市信義分局調查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葉男移送法辦,台北地院裁罰葉男新台幣1萬2000元。可抗告。

北市警局信義分局移送指出,葉男於今年1月18日至21日間,無故撥打台北市警察局110緊急報案專線多達405次,造成警方執勤困擾。

警方通知葉姓民眾說明但未到案,依違反社維法第85條第4款規定,將葉男移送法院裁處。北院審酌葉男無故狂打110報案專線的違規情節,判罰1萬2000元。

無獨有偶,彰化縣1名葉姓男子酒後連撥24通110報案電話,電話接通後卻故意不表明身分,彰化警方循線查出葉男身分,詢問他為何狂打110報案電話,他卻稱酒醉不知道發生什麼事,警方訊後將他移送法辦。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葉男無故撥打報案電話,影響其他民眾權益,今年2月裁罰8000元。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規定,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處拘留或新台幣1萬2000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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