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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手不賣身 通緝犯硬拗全套重判

2015/08/09 16:2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何姓性侵害通緝犯在2007年間,在茶坊內用4200元買酒女小婷3小時鐘點,雙方約定到飯店內做「半套」性交易,不料,小婷卻是「賣手不賣身」,不願意做「全套」的性交易,何男卻硬拗「全套」性侵害得逞,法院審理時,何男辯稱是「仙人跳」,台中高等法院不採信,並認為他在此案前,也曾用類似手法性侵害酒女,依強制性交罪重判4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已婚的何男於2007年6月間,在新竹市一家茶坊的「情人雅座」,買了酒女小婷(化名)3小時鐘點共4200元,小婷當時告知她賣手不賣身,也就是只做俗稱半套的手淫,不做俗稱全套的性交,何男不僅答應,還宣稱小婷只要陪他吃飯聊天撒嬌即可,小婷認為這筆錢好賺而同意。

判決書顯示,2人在飯店內,小婷用手幫何男摸一陣子,何男感覺不過癮,想要全套性交易被拒後,遂強壓小婷性侵害,小婷不斷哭喊掙扎,何男氣得中止性侵害,辱罵小婷三字經,小婷又向茶坊經理,以及她以前在百貨公司當專櫃小姐時的昔日同事求救,但經理希望小婷息事寧人,何男則因被通緝中而逃離,事後被新竹警方逮捕入獄服刑。

何男承認買小婷出場,但他強調,花4200元價碼,比高檔酒店還昂貴,卻沒有包含全套的性交易,誰能相信?小婷服務態度卻很差,還要加價4000元才願意提供全套性服務,他認為不合理想「換小姐」,小婷遂威脅要找警察,還揚言要找黑道兄弟來處理,這是一宗「仙人跳」。

茶坊經理與專櫃小姐則做證說,案發後小婷不斷哭泣說「我被強暴了」,法院認為證人與小婷的說詞可信,另外,案發後小婷沒有向何男索賠,「仙人跳」的辯詞不足採信,何男在這起刑案發生前,也曾以類似手法性侵害女子而被通緝,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徒刑4年6月,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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