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少女還誆稱「已在你陰道裡放定位晶片」

桃園市25歲沈姓男子去年5月某日晚間在楊梅區網咖結識1名少女,將她載到摩鐵性侵得逞。桃園地院今天依強制性交罪等判處沈男5年4月徒刑。(本報資料照)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25歲沈姓男子去年5月某日晚間在楊梅區網咖結識1名少女,當晚他騎車載少女訪友未遇,途中躲雨時露出真面目,持水果刀向少女自稱通緝犯,喝令乖乖聽話等,將她載到摩鐵性侵得逞。
完事後,沈男還向少女稱說:「我已在妳陰道內放置定位晶片,隨時可追蹤妳行蹤!」以此要控制少女行動,不料少女也信以為真,讓對方把他載到新竹縣湖口住處,沈男也再度性侵少女。
案經少女返家被父親查覺報警追查送辦,桃園地院今天依強制性交罪等判處沈男5年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