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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光昏暗+打扮成熟 嫖到未成年少女判無罪

高雄地院認為少女打扮成熟加上燈光昏暗,讓人無法看出實際年紀,判嫖客方男無罪。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高雄地院認為少女打扮成熟加上燈光昏暗,讓人無法看出實際年紀,判嫖客方男無罪。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08/10 11:02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一名少女透過網路聊天室散布援交訊息,方姓尋芳客花了2000元交易後,卻被警察上門說他與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涉及性侵罪,方男辯稱少女謊報年齡讓他「誤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少女打扮成熟加上燈光昏暗,讓人無法看出實際年紀,判方男無罪。

判決指出,這名未成年少女透過劉姓友人在網路聊天室刊登援交訊息後,先由劉姓友人和尋芳客商量價錢,談妥後,少女再和尋芳客聯絡、赴約;去年1月3日,方姓男子和少女達成協議後,雙方約在鼓山區某旅館發生性交易,過沒多久,少女被捉,警方根據名冊循線找出方男等人。

由於少女尚未滿16歲,方男等人涉及性侵罪,可處7年以下徒刑,高雄地院審理時,方男辯稱,他事先曾問少女年紀多大,少女告訴他已經19歲,加上少女外貌成熟,看不出來實際年齡,且少女也沒有提供身分證,他才會誤信少女說詞,和她發生性行為。

合議庭認為,根據少女和多人證詞,發現少女會先在網路上謊報自己已滿18歲,當尋芳客進一步要求出示證件時,少女就會說忘記帶;且少女和男客見面時,會化上淡妝或特別打扮,加上性交易時間都在晚上,昏暗的燈房讓人看不出少女實際年齡,因此判方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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