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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麗玲騙2.7億元案 邱獻樹獲不起訴

2015/04/07 12:10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社交名媛吳麗玲去年8月遭壹週刊踢爆,疑利用基金會「假公益,真詐財」,並以高利息向政商名流借錢還債,跳票21億元後捲款潛逃中國,前新北市議員金瑞龍也是受害者之一,遭騙2億7千萬元,指控前中和市代會副主席邱獻樹涉與吳麗玲及其胞妹共同欺騙他,提告邱涉詐欺取財罪,但獲不起訴處分,吳與其胞妹目前通緝中。

金瑞龍控訴,102年3月間,吳麗玲向他佯稱,友人投資上市公司股票,可利用此方式獲取高額利潤,但需投入大筆資金,因此向他借款2億7千萬元,並以華欣公司股份當作抵押給他做擔保,未料,吳拿了錢後,去年6月5日起就避不見面,也未還借款,他欲以吳麗玲所有的華欣股份求償,竟被華欣公司董事長邱獻樹告知,吳麗玲的股份已全都移轉給邱,致使他求償無門。

邱獻樹庭訊時否認詐欺,指吳麗玲之前積欠他2千萬元,加上吳又有資金需求,因此去年5月將所持的華欣公司股份以3千多萬元出售予他,扣掉2千萬借款後,剩餘的1千多萬元他便匯給吳麗玲,並未與吳麗玲及其胞妹共同詐騙金瑞龍。

新北地檢署調查,邱獻樹與吳麗玲於去年5月,約定邱以每股7.6元價格,收購吳所持的華欣公司股票,有2人簽立的股份轉讓合約書可證,此外,吳麗玲與其胞妹當初向金瑞龍借款時,邱獻樹並未在場參與,金瑞龍所持的借據與匯款申請書,僅能證明吳與金有借貸關係,難以認定邱有取得金匯給吳的借款,因此認定邱罪嫌不足,將他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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