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哲男司法黃牛案 判刑7年定讞
2014/11/20 15:30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左)被控司法黃牛案,最高法院下午審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重判陳7年徒刑確定,陳須入獄服刑。(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被控司法黃牛案,最高法院下午審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重判陳7年徒刑確定,陳須入獄服刑。
91年間,陳哲男向有案在身的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騙稱可代為擺平司法官司,陸續向梁詐財600萬元,後來梁發現陳根本使不上力,無法疏通司法案件,93年間在香港開記者會爆料陳是司法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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