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上磨蹭又襲胸 男子反告被害女誣告
2014/11/18 20:41
〔記者溫于德/新北報導〕35歲高男在公車上磨蹭20歲鄭女,見對方躲開竟還進一步用手軸觸碰對方胸部,公車司機被告知後,將車直接開到派出所供鄭女報案提告;新北地檢署審理時,高男非但矢口否認,還反告鄭女誣告,檢最後採信鄭女說詞,誣告部分不起訴,仍將高男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高男雖辯稱「公車急煞,才不小心用手肘頂到」,但檢方查出,他不僅對鄭女下手,也對另名女子襲胸,唯對方並未提告,且鄭女也指證歷歷稱「他磨蹭我很久了」,檢因此將高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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