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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部長潑辣罵街 自己錯了還怪人

2016/04/18 06:00

法務部長羅瑩雪為肯亞案在立院連日和立委激辯,數度暴走,出現「然後他就死掉了」等失言。(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彭顯鈞/特稿

中國從肯亞強行押走涉及電信詐騙案的台灣嫌疑人,馬政府內部立場不一,問題根源在法務部,棄守兩岸二○一一年建立的司法互助合作模式,導致兩岸互動失衡諸多後遺症,責任很大。

法務部怠惰失職在先,部長羅瑩雪潑辣罵街式的訴諸情緒性民粹在後,最貼切的形容就是:「自己錯了還怪人」。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五條,犯罪結果地在「大陸地區」,我國仍具司法管轄之訴追權。這次,中國官方違反兩岸司法合作模式,粗暴侵犯我國管轄權,法務部竟不顧現行法律規定棄守立場,馬政府內部不同調,外交部和陸委會有苦難言,如何收拾法務部大暴走留下的爛攤子,全都亂了套。

依兩岸司法互助的精神與運作模式,中國不能逕自帶走我方人員,結果法務部竟與中國官方口徑一致,一起倒果為因,歸咎於台灣司法體系輕縱詐騙嫌犯。

法務部最沒有資格、最不應該有這種立場。台灣是法治國家,論罪講求嚴格的「證據原則」,不能像中國為打擊犯罪不惜未審先判、戕害人權、妄殺無辜。

法務部主管犯罪偵查主體、刑事政策,本應依兩岸協議的機制,設法要求中國提供足夠證據,檢討修改詐騙犯罪刑責。結果中國消極不配合,或者提供的資料「證據能力不足」;所謂輕縱,問題在於法務部怠惰失職。

以打擊犯罪為名,法務部寧可棄守立場,默許嫌疑人遣送司法不獨立的中國審判,其中若有無辜牽連者如何補救?法務部長羅瑩雪講出「犯罪者無人權」如此離譜的話,在先進法治國家早就下台。

法務部的荒腔走板,當然是羅瑩雪的責任。為掩飾罔顧法律、政策怠惰失職之責,堂堂部長級政務官竟化身為鬥雞,行徑如同欠缺法制精神的中國官員,大玩口水式詭辯,操弄情緒凌駕法制的民粹,寫出比小學生作文還低劣的新聞稿,還沾沾自喜,此人竟可位居廟堂多年,實為國恥。

能力與權力不成比例的荒唐政治鬧劇,馬政府八年來層出不窮,羅瑩雪是其中的經典,「自己錯了還怪人」,就不只她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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