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弊案 余政憲確定免坐牢
2014/06/26 06:00
前內政部長余政憲。(資料照,記者洪定宏攝)
〔記者項程鎮、蘇福男/綜合報導〕最高法院昨審結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合議庭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認定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洩漏評選委員名單,圖利得標的力拓營造,但考量余自白犯罪、未從中獲取好處,且供出受吳淑珍指使,依圖利罪判余兩年徒刑、褫奪公權四年、緩刑五年,勞動服務一百廿小時並支付公庫五百萬元,全案定讞。
昨在日本參加研討會的余政憲得知判決結果,透過服務處發表聲明,感謝司法給他緩刑的機會,他將持續關懷弱勢,並推動教育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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