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若決議停建核四 江揆:願接受
2013/03/20 06:00
〔記者曾韋禎、施曉光、李宇欣/台北報導〕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才強調,停建核四須經公投決定,但昨在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追問下,改口表示會接受立法院刪除相關預算或停建之決議。至於未來核四公投擔任反方的行政院,將由誰代表辯論?江揆說,他不會擔任辯論者角色。
不會代表政院出任公投反方辯論者
有關核廢料處理,江揆在答覆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質詢時坦言,若蘭嶼居民因政府將核廢料貯放在蘭嶼有覺得被騙等情緒,「我當然願意道歉」,政府對台東、蘭嶼是有愧歉的地方。
馬總統十三日宴請國民黨立委時強調,若政府逕自宣布停建核四,將有違憲之虞;江宜樺在十五日答覆民進黨立委林佳龍質詢時也說,只要發動公投,就無法終止,直接民意仍高於間接民意。
立法院昨進行施政總質詢,江揆上午答覆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時仍堅持,確保核安檢測安全下進行公投,這個政策不會改變。
陳其邁下午引「憲法」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說,若遇重要事項,可經十五位以上的立委連署,邀請行政院長赴立院報告,並由立院做成決議;國民黨團當初就是據此於民國九十年一月召開臨時會,做成續建核四決議,再不然就是立法院刪除核四預算,並做成停建的主決議。
陳其邁詢問江揆,可否接受由立院決議停建核四?江揆先推稱無法答覆假設性問題,且不知立院會提法律案或預算案,須看到真正決議文才能回答。在陳其邁一再逼問下,江揆才鬆口說,若預算遭刪除,政院也沒提覆議,代表接受刪除的決定,至於同時通過停建的決議,原則上也會尊重。
陳其邁批說,國民黨團連核安進度都無法確切掌握,就要發動公投,難道不是與行政院唱雙簧,藉此封殺核四的停建案?江揆坦言,確切的時程還不知道,但會在十月前完成主要安全項目,他也無法代替黨團回答公投時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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