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縣當選無效之訴逾半遭駁 投檢:全部上訴
南投地檢署在九合一選舉結束後,向南投地院提起十五名當選人的當選無效之訴,目前一審僅剩三案還未審結,其餘十二案有九案遭地院駁回,南投地檢署已決定九案全部上訴。(資料照)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地檢署在九合一選舉結束後,向南投地院提起十五名當選人的當選無效之訴,目前一審僅剩三案還未審結,其餘十二案有九案遭地院駁回,買票被起訴、判刑的樁腳皆稱是怕候選人落選,自掏腰包幫忙買票,候選人都不知道。南投地檢署已決定九案全部上訴,強調檢察官是公益代表人,全力以赴上訴,不讓當選人推卸責任。
不讓當選人推卸責任
南投地檢署去年底對十五名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包括縣議員曾振炎、吳棋楠、李洲忠、林友友、唐曉棻、林芳伃等六人;鄉鎮市代則有南投市代張惠卿、歐陽燦岳、石杏國;草屯鎮代林永安、莊清南、簡裴瑜;埔里鎮代陳諭韋;信義鄉代邱瑞龍等八人。此外,還有名間鄉松柏村長謝文軒。
目前僅吳棋楠、林友友、林永安三案還未審結;審結十二案中,被判當選無效的有曾振炎、歐陽燦岳和石杏國,其中曾振炎和歐陽燦岳另因交付賄賂罪被判刑,其餘九案皆被南投地院駁回。
被駁回的九案中,幫忙賄選樁腳,不管自稱是被告(即當選人)的好友、債主、支持者,全部都表明,他們是怕對方落選才自掏腰包、自作主張買票,候選人完全不知。南投地院則指出,被駁回的當選無效之訴案,是因原告南投地檢署的舉證不足,無法證明當選人有共同參與、授意或知情、容許樁腳買票。
檢方已決定遭駁回的案件全部上訴,日前還召開上訴檢討策進會。檢察長黃元冠表示,檢察官是公益代表人,提民事當選無效,就是要讓候選人承擔管控、監督其親友、重要樁腳和競選團隊的責任,而南投縣的地方選舉,還是存有賄選風氣,且心存僥倖,因此檢方一定上訴到底。
熟諳地方選舉的人士說,司法判決代表正義,只要有一票得票來源不乾淨就應該判決當選無效,否則只會讓買票風氣更加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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