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無罪 檢察總長邢泰釗:覆巢之下無完卵
前台聯立委羅志明(左圖,資料照)、前海軍少將夏復翔(右圖,記者黃佳琳攝)被控在台發展共諜組織,高雄地院昨認定羅志明無罪,夏復翔未遂判刑五月得易科罰金。
羅志明、夏復翔案 法界:法院判決結果 嚴重打擊偵辦團隊士氣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前台聯立委羅志明、前海軍少將夏復翔被控在台發展共諜組織,高雄地院昨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未遂罪,輕判夏五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羅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對此,檢察總長邢泰釗昨感嘆︰「覆巢之下無完卵,國家安全人人有責!」指檢方將加強蒐證。法界則批評,國安案件偵蒐困難,法院僅因發展組織未遂即判可易科罰金之刑,嚴重打擊偵辦團隊士氣,非國家之福。
最高檢國安檢舉專線 八月啟動
針對國安案件舉證困難的難題,邢泰釗表示,最高檢察署於今年八月將設檢舉專線,國人如發現不法之徒有危害國安的意圖或行為,希望能勇於檢舉。
曾任檢察官的伯衡法律事務所策略長黃致中律師指出,法院審理國安案件時,應評估被告身分,是否可能會提高危害國安的嚴重性,例如官拜少將或掌握軍事機密者,對國安的影響程度遠高於不具軍人身分者,其涉入共諜組織會對國安造成更嚴重的危害,法院自應從重量刑。
黃致中說,法官量刑應審酌少將涉共諜案,對國安的影響比一般人更鉅,尤其國安案件蒐證非常困難,只因未遂即輕判易科罰金,區區十五萬元了事,對國安的保障顯然不夠,非國家之福。
衡量立委、軍人犯意 應更嚴格
律師孫瑞蓮表示,中共利用免費招待旅遊等名目發展組織,身為立委或少將,本應具備政治敏感度,面對利誘就應嚴詞表態,否則有損國家尊嚴,而法官量刑上,也不能將立委及軍人視為一般民眾,量刑、衡量犯意時都應更嚴格,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及利益,建議政府列管有國安法前科者,才能對那些僥倖獲輕判者產生嚇阻。
曾任台北、彰化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陳宗元說,在中共的文攻武嚇下,台灣在國際社會的處境已相當艱困,軍人或政治人物為求私利而發展共諜組織,愧對自己的國家,不宜輕縱。
國安法已於去年六月修正,發展共諜組織罪可處七年以上重刑,得併科五千萬元至一億元罰金,舊法則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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