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仍有不足 立委推境外勢力透明法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近期提出「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但在上週五的立法院院會遭國民黨反對而退回程序委員會。(資料照)
陳亭妃提案 代理人採登記制 違者可罰70萬元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近期提出「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但在上週五的立法院院會遭國民黨反對而退回程序委員會。草案要求境外勢力代理人應採登記制,讓資訊透明公開,違者處二十萬元以上七十萬元以下罰鍰。
代理關係 包含僱傭、委任、利益交換
鑑於台灣面臨境外敵對勢力對國內各層面進行廣泛滲透,草案主要在完善防禦性民主機制,包括規範境外勢力及其代理人於台灣境內的行為,揭露活動與提高透明度。
草案明訂,我國境內活動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與境外勢力具有代理關係者,法務部應命其登記為境外勢力代理人,代理關係包含僱傭、委任、承攬,或受指揮、命令、請求、指示或其他實質控制關係,又或是互有協議、約定或利益交換。
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上會期已提出「境外勢力代理人法草案」,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也提出「境外敵對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陳亭妃所提的草案內容與上述兩版本方向一致,主要差異在刑責和罰則提高,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登記者,應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七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可以按次連續處罰。
陳亭妃說,此法案希望可以補足「反滲透法」,像林榮基潑漆案、保護傘餐廳的潑糞案,確認背後有中國金主,相關嫌犯只處易科罰金,不用被關,這是台灣民主防衛機制不足之處。
學者:代理人登記制 可讓資訊透明
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廖福特認為,「反滲透法」比較偏向規範選舉相關事務,例如選舉時接受境外勢力獻金,但境外勢力影響是多層面的,包含民間團體、各種組織甚至媒體滲透,所以「反滲透法」還有很多領域沒有處理到。
廖福特指出,「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的內容,比較偏向讓資訊透明,包含要求境外勢力登記,讓遊說過程透明,以及認定何者為境外勢力,規範違法的行為或資金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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