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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國民黨團提案2/17臨時會 林志潔傻眼:現已是法定集會期間

2024/02/15 14:04

陽明交大教授林志潔。(圖擷取自林志潔臉書)

郭顏慧/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本會期預定20日開議,立法院國民黨團提案要求17日召開臨時會,邀請行政院長陳建仁進行食安專案報告,但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提出3點直言,現在已經是立法院的法定集會期間,沒有在會期中的開臨時會的制度。

林志潔今日下午在臉書發文,聽聞國民黨立院黨團要求在2月17日召開臨時會,她感到無奈。首先,立法院可否召開臨時會?答案是可以,按照憲法第68條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1次自2月至5月底,第2次自9月至12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

林志潔指出,所謂「臨時會」,依憲法第69條規定,如遇有總統咨請或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立法院可以召開臨時會。那麼「臨時會何時召開?」,林志潔表示是在「非會期的時候」,「立法院每年2月至5月底及9月至12月底是法定集會期間,必要時得依法延長會期。」

林志潔說明,會期不是開議日期,立法委員每年2月1日、9月1日起報到後就開始會期,「至於開議日期,則由各黨團協商決定(本次就是協商後決議是2月20日開議)。若在會期外有需要,可開臨時會。」

林志潔表示,「現在2024年2月15日,有無召開臨時會的可能?答案是沒有。」並指出因為本次會期已經開始,有討論或報告需求,就是在會期中處理,「沒有『在會期中開臨時會』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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