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銘籲法務部放棄抗告 盡速擬定收容人不在籍投票法
2023/10/13 15:31
立委林思銘今(13日)呼籲法務部放棄抗告,盡速擬定收容人不在籍投票法,作為未來全面施行的基石,並確實保障監所人權。 (林思銘辦公室提供)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在台北監獄設置投票所,以踐行憲法保障的人民參政權,立委林思銘今(13日)呼籲法務部放棄抗告,盡速擬定收容人不在籍投票法,作為未來全面施行的基石,並確實保障監所人權。
林思銘表示,中華民國憲法保障國民參政權,監所收容人只要在台灣繼續居住滿6個月以上、符合投票年齡、及未受監護宣告或褫奪公權者,即具有投票權,過去因為行政機關的消極不作為,權利嚴重受侵害。
林思銘說,過去在立法院,他曾多次就收容人投票權與不在籍投票等問題提出質詢,但法務部和中選會一貫採取閃躲、迴避的態度,不願正面積極面對。
林思銘說,在本次判決出爐後,希望中選會放棄抗告,以正向思維來面對長期的行政缺失,積極與法務部共同研商收容人不在籍投票施行法,盡速趕在明年大選前完成立法工作,以落實保障國民參政權,並作為未來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的實驗基石。
林思銘也提醒,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公務員如果侵害人民權利,人民可以請求國家賠償,中選會、法務部如果再不積極商討,未來也許將面對收容人的群起求償。
立委林思銘今(13日)呼籲法務部放棄抗告,盡速擬定收容人不在籍投票法,作為未來全面施行的基石,並確實保障監所人權。 (林思銘辦公室提供)
-
全國首例!受刑人想「在監投票」法院准了 裁定設北監投票所
-
北高行裁定北監設投票所 中選會:有待商榷已提抗告
-
法院裁定須在北監設置投票所 桃市選委會將提抗告
-
北高行裁准「北監」設投票所 矯正署回應了
-
全國首例! 北高行裁定北監設投票所 桃市選委會抗告
-
藍委指修法擴大農再基金沒違財政紀律 綠委:立法權侵犯行政權
-
中市自詡建設獲獎無數 議員揭5年砸700餘萬參加非官方獎項衝數字
-
朱立倫仍未確定是否出席520大典 國民黨:執政黨應釋出更多善意
-
反制徐巧芯送「蜜餞」 吳思瑤贈吳釗燮蜂蜜:是機密就該封
-
國台辦宣布制裁台灣5名嘴 中共「懲戒清單」累計15人
-
對賴清德政府期許 陳其邁︰兩岸和平、經濟繁榮、人民過好生活
-
任京華城小組召集人遭批未利益迴避 游淑慧:民眾黨操作放話
-
外界質疑民進黨反中? 蘇貞昌:菲律賓也沒有民進黨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