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文科終止生命園區案 時力︰殯葬管理自治條例違憲、土地撥用違法
時代力量新竹縣黨部執行長彭致豪說,縣府推動的生命園區規劃案不僅配套的自治條例違憲,部分土地取得也違法。(記者黃美珠攝)
〔記者黃美珠/新竹報導〕新竹縣長楊文科今宣布終止委託規劃湖口生命園區案,時代力量新竹縣黨部執行長彭致豪表示,縣立生命園區規劃案本來就應該終止,因為縣府當初審議時,與生命園區配套的「新竹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本身是違憲的;部分土地取得的過程也違法,新竹縣政府本就應深刻檢討該計畫。
該黨立委王婉諭說,她樂見縣府做出正確決定終止生命紀念園區計畫,未來仍會持續督促,確保縣府不會再度推翻這項決策。
她抨擊新竹縣立生命紀念園區規劃時斥資昂貴,整個決策過程粗糙,縣府不僅拒絕聆聽鄉親心聲,甚至還拒絕抗爭鄉親進入說明會場,如今宣布終止,她會繼續跟鄉親站在一起觀察和督促。
彭致豪說,依照殯葬管理條例第8條、第9條「設置、擴充公墓、殯儀館、火化場或骨灰(骸)存放設施,距離戶口繁盛、地區不得少於500公尺以及300公尺」的規定,縣府原來推動的計畫地點附近有約500戶民家,縣府貿然興建湖口生命紀念園區將有可能違反前述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
然而縣府去年11月29日預告要制定「新竹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且直接刪除前述距離限制的條款,縣府的行徑有違憲之虞。畢竟殯葬管理條例會有前述距離限制的規定,是為了保障人民對於設立殯葬園區所造成的空氣、水質等環境影響、以及恐懼感,基於保護人民健康以及人性所必然,才會對殯葬設施的距離有嚴格的規範。然而縣府的草案卻直接把距離限制取消,無視中央法令,不僅違法,更是違憲!
另外,縣府為了推動本案跟湖口鄉公所在未經代表會同意下,直接「借用」湖口鄉波羅段660-2、663-1、665以及666號4筆公所從國有財產署撥用過來的土地。這違反正常的土地無償撥用程序,就是違法。
彭致豪說,正常程序應該是縣府取得湖口鄉公所同意後,讓公所先把這4筆土地轉為非公用土地歸還給國財署,縣府再依法向國財署申請撥用,而非私相授受。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說,她樂見新竹縣長楊文科宣布湖口生命園區規劃案終止委託辦理。(記者黃美珠攝)
-
楊文科宣布生命園區案「終止委託」 余筱菁:罷楊持續推動
-
竹縣生命園區喊卡!陳岫玫:自救會將監督到楊文科卸任
-
18勁旅角逐玉山盃 吳念庭羅國龍聲援
-
竹縣生命園區終止規劃 自救會:應白紙黑字承諾未來30年不變
-
新竹縣生命園區喊卡!楊文科:不影響「執政5支箭」
-
宜雄絢耀 過嶺生活圈 檜木藝品優質社區
-
美學者:國會擴權案 為中國干預敞開大門
-
管很多!澳洲多位議員出席賴清德就職慶典 竟遭中國警告
-
反藍白擴權法案 5/28青鳥行動彰化不缺席
-
柯市府秘書長稱北士科案未圖利新壽 綠議員批未交代決策者
-
雙城論壇上海踩線團 昨抵台北
-
謝國樑施政滿意度墊底 綠議員促傾聽民意
-
美眾院外委會主席率團訪台 麥考爾:售台軍武加速到位
-
68位法律學者聯合聲明 「國會五法」應退回委員會審議
政治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