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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母女涉貪起訴遭求重刑 檢察官︰恣意妄為紊亂行政體系

2022/08/23 11:45

宜蘭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貪污被起訴,檢察官批恣意妄為,紊亂縣府行政體系,要求從重量刑。(記者游明金攝)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涉嫌貪污罪與洗錢罪,今天被宜蘭地檢署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檢察官指出,被告林姿妙為一縣之長,本應謀縣民福祉,恪盡職守,奉公守法,廉潔自持,竟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且放任不具公職身分的女兒林羿伶召喚縣府主管進入縣長官邸下達指令,恣意妄為,紊亂縣府行政體制。

檢察官說,林姿妙為繼續使用羅東98地號土地的臨時性建築物,圖利被告陳政勳及劉石純維持免繳土地增值稅112萬元,因此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且放任不具公職身分之女兒即被告林羿伶,召喚縣府一級主管進入縣長官邸下達指令,恣意妄為,紊 亂縣府行政體制。

檢察官指出,林姿妙自106年6月28日至108年10月16日止,前後擔任羅東鎮鎮長及宜蘭縣縣長期間,自承僅有每月約15萬元薪資及3萬元租金收入,卻有總金額高逾7千萬元 來源不明的現金,存入向他人租用或無償借用之金融帳戶後提領,以此洗錢方法製造向他人循環借貸假象,其所為有違縣民付託,且犯後否認犯行,檢察官建請從重量刑。

林羿伶部分,檢察官說,被告並無公務員身分,憑母親擔任地方首長權力,恣意召喚縣府一級主管進入縣長官邸下達指令,操弄縣府官員於股掌,穿梭其間介入公務,公私不分,嚴重破壞體制,並與母親林姿妙共同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圖利他人, 且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檢察官建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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