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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危老建物都更 政院明通過修法草案

2020/12/16 20:46

行政院長蘇貞昌明天將主持院會,拍板都更條例修法,加速危險老舊高樓重建。(本報合成)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避免地震造成老舊高樓倒塌,行政院明天召開的院會將通過修正「都市更新條例」,在取得多數共識且有完善安置配套措施下,明定簡化地方政府代為拆除都市更新案內危險建築物的程序,另也提高容積獎勵誘因,最高可達原容積1.3倍,希望雙管齊下,協助、鼓勵危老屋加速重建,讓國人住得安心。

歷經88年921大地震,政府雖已修法提高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但88年12月修法前的6層樓以上高風險建築物仍多達約3萬6000多件,這些建築物興建時因耐震設計標準較低,可能有耐震能力不足的問題,其中推估近1%的建築有危害公共安全疑慮,但由於戶數較4、5樓層集合住宅多,整合更為不易,加上獎勵不足,實務推動改建困難。

鑑於台灣位處地震帶,且歷經921等不同重大地震災害,造成民眾傷亡與財物損失,多屬高樓層集合住宅耐震能力不足倒塌或傾頹所致,為避免這類事件再次發生,行政院修正都更條例,明定地方政府代為拆除的機制,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或遷移的土地改良物,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者,可免除實施者與政府最後階段的協調程序,依「建築法」的規定,由地方政府直接拆除,以加快更新腳步。

為鼓勵民間加速重建,這次草案也提高獎勵誘因,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的6層樓以上都市高風險建築物,放寬得以原建築容積1.2倍核計;另對於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築物,因有改善的迫切性,放寬得以原建築容積1.3倍核計,並得直接依獎勵上限額度建築。

行政院長蘇貞昌明天將主持院會,拍板都更條例修法,加速危險老舊高樓重建。(資料照,記者李欣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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