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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班間隔至少要休11小時? 傳勞動部建議2019再實施

2017/06/17 19:49

針對輪班制勞工在兩班間隔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近日傳出勞動部發文給行政院,建議該條文要到2年後才能實施。圖為勞動部長林美珠。(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勞基法》去年修法時,曾針對輪班制勞工提出,兩班間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不過當時未定下實施日期,如今卻傳出勞動部發文給行政院,建議該條文要到2年後才能實施。

《蘋果日報》報導,該條文為「花花班條款」,原本是時代力量黨團在一例一休條文還在立院初審時所提出,雖然在立院三讀時曾獲親民黨團提出附帶決議,與時力一樣要求在法律通過後1年內實施(即今年12月23日),卻遭「不予處理」,最終通過的條文僅寫「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針對有立委日前追問此事,勞動部雖曾表示要力拼在1年內實施,但本月初勞動部卻發文給政院,指經過各部會所轄產業評估及會議研商後,認為會對各產業人力調度影響甚鉅,因此建議要到2019年元旦再實施。

針對這項消息,勞動部發言人郭國文證實,公文確實已發出,但無法證實建議的實施日期。勞動部官員提到,經各部會開會研商,主要是擔心如火車駕駛、護理人員等專業人力不足,因此要給企業時間增僱人力或調整出勤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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