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賄選案 樁腳、幹事前年喊清白,今年全判刑
玉井區農會總幹事黃澄清(中)聲淚俱下,強調他是清白的。(記者蔡文居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市玉井區農會總幹事黃澄清被控在前議長李全教參選議員期間,擔任李的競選總幹事,並指揮樁腳李麗華、康清良等人,以每戶5000元或6000元逐戶買票。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宣判,黃澄清判刑5年,褫奪公權4年,李麗華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三審。
前議長李全教在參選議員期間,競選總幹事黃澄清被控幫李全教買票,被告是黃澄清、李麗華、康清良,一審判決黃澄清被判刑5年、褫奪公權4年,李麗華則是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康清良判處1年7個月、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其中康清良因為宣判後沒有上訴,一審已經定讞。
檢方指出,費時近三年的黃澄清賄選案,是李全教當選無效官司的判決關鍵,二審法官也認為,黃澄清是李全教的競選總幹事,負責選舉核心事項,李沒有理由不知道黃行賄,民事合議庭認為「李應對競選團隊所為的賄選行為負責,所以判定李全教當選無效」。
二審判決書指出,黃澄清在2014年8月間,為使李能順利當選,以「工作費」為名目發放30萬元給樁腳、望民里長李麗華,再轉向選區內的里民戴其才、溫財旺買票,同時也向王昌禹等6人買票,每戶買5000元,人多的就買6000元,由於王等6人坦承,均緩起訴。
李麗華拿到黃澄清交付的30萬元,依黃的交代以每家戶為單位發放賄款,並於2014年8、9月間,拿出其中現金6萬元交給予康清良,由康依買票名單所列對象,交付賄賂,請對方其投票支持李全教。康清良應允後,即與李麗華一起在里內買票,從8月一直買到11月初。
選民戴其才、溫財旺在審理期間坦承涉案,2015年5月獲得緩刑處分。至於李麗華、康清良也因為坦承犯行,獲得緩刑處分,只有黃澄清從頭到尾都否認涉案。
-
李全教議員當選無效 國民黨團質疑蔡英文介入司法
-
李全教案改判 賴清德:尊重司法單位後續辦理
-
台積電效應高雄新市鎮潛力爆發
-
李全教議員當選無效 代理議長:依法儘速補選議長
-
李全教當選無效確定 南市府:遲來正義
-
國立中山大學第二次徵求推薦校長候選人啟事
-
立院明審國會改革法案 柯建銘:強行通過對國民黨是傷害
-
參選民進黨新北黨部主委 蘇系蘇巧慧明天領表登記
-
徐巧芯大姑夫婦涉詐疑點多 黃捷:依徐邏輯家人涉案早該請辭下台
-
中國國安部公布十大間諜案件 台籍學者鄭宇欽被控「台諜」判7年
-
錢還很多! 彰化縣舉債30年 負債終降至135億
-
參選民進黨基隆黨部主委 前議員林明智明搶頭香登記
-
被酸早洩超在意!詹江村連發文強調「我很持久」:用過都說讚
-
議員籲3大爭議案送廉政會調查 蔣萬安:面對弊案不姑息不護短
政治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