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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兵黃國章命案檢提新事證 辯方:違反刑訴法

2016/02/26 06:00

黃母陳碧娥發現兒子黃國章在南陽艦遭凌虐的新事證,特別到高雄地院向審判長提出新證。(記者黃良傑攝)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海軍南陽艦二兵黃國章落海溺斃疑案,雄檢重啟調查後,認定前艦長馮逸成可預見自甲板落海的黃國章溺斃,卻未命令全艦停航搜救,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檢方提四項新事證,但辯方律師認為只是陳姓士兵的偽證,主張全案違反刑訴法。審判長毛妍懿暫未下定論,留待下次開庭確認。

辯方律師要求原已獲不起訴的馮前艦長,家屬提再議早被軍檢駁回,不應再被同案起訴;雄檢則聲請傳喚被指偽證,但稱目睹黃國章被凌虐的陳姓士兵,因為陳筆錄中曾提及目擊死者在艦上被淋熱綠豆湯燙腳。

黃母陳碧娥昨出現在雄院刑庭,主張找到兒子被凌虐新事證,檢方和黃母委任律師不否認同案重啟調查,但反駁辯方律師主張不符合刑訴法,強調因軍冤會審查後,認定有冤屈和疑點發回重審,進而發現不受軍檢重視、調查的新事證,雙方在審理程序上互有攻防。

海軍二兵黃國章於八十四年六月九日,準備隨南陽艦出港執行勤務前,曾自高雄撥電話回花蓮老家向母親陳碧娥求救,告訴黃母「軍艦離港後有人會對我不利」,黃母心急如焚卻無力救兒,不料,黃母當晚竟真的接到部隊告知「國章落海失蹤」。

黃國章失蹤第六天,被福建籍漁船發現打撈上岸,早已氣絕身亡,黃母認為兒子是遭部隊凌虐致死,決定為兒伸冤、討公道,曾帶著黃國章遺體照向監察院陳情,監委趙昌平發現死者頭部疑被插入「鋼針」,因無法證明,監察院將上校艦長馮逸成彈劾,軍檢偵結後,海軍總司令部於八十六年宣布全案不起訴。

黃母不死心,一○二年向當時剛成立的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申訴,軍冤會將此案重新發回審理,檢方將馮逸成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不過,被告認為全案已經軍檢偵結不起訴、再議也被駁回,主張全案不需再審,否則有違反刑事訴訟法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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