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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湳園區土地變更 藍議員質疑圖利財團

2015/09/16 08:00

台中市長林佳龍(右3)視察水湳經貿園區,聽取地方意見。(記者張菁雅攝)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市府計畫變更水湳經貿園區內的創新研發專用區土地,用途剔除住商使用,將做為企業總部。市議會國民黨團昨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區段徵收作業尚未完成又變更,市府大搞土地分配黑箱作業,侵害地主配地權益。

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楊正中說,都委會專案小組日前召開會議,審查水湳機場原址整體開發區細部計畫,市府預計將區內十.九八公頃的第二種創新研發專用區變更成第二之一種創新研發專用區;前者可興建連棟住宅、集合住宅和商務住宅,地主能分配此區土地,後者做為財團和企業總部,只能由公家分配使用。

楊正中也說,創新研發專用區面臨清翠園,地段與景觀均屬上乘,市府卻把好的土地先圈走,明顯是圖利財團、與民爭利。

議員黃馨慧、張廖乃綸則指出,市府原本承諾地主可以分配此區土地,現在徵收作業還未完成,市府就變更細部計畫,違反誠信及信賴保護原則。議員李中也說,依照市府規劃,未來創新研發專用區看起來會像是中科,都是工業廠房,且工業區地價遠低於住宅區、商業區,土地變更後將造成附近地價下滑。

都發局對此表示,考量產業發展需求,該局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做為研究、創研、育成等機構進駐用地,可併同周遭文教區,共享學術交流,對環境、土地利用及市民權益都是正面,絕無圖利特定業者或黑箱作業;且這項都市計畫個案變更不影響地主未來配地權益,因為在水湳園區中,容許做住宅使用的分區,還有生態住宅專用區、文化商業專用區及創新研發專用區等,選擇範圍很大。

地政局也指出,水湳經貿園區區段徵收分北側、南側,南側範圍可供地主選配部分約四十一公頃,徵收土地約六.二九公頃,抵價地比例四十%,地主可分配土地約二.五公頃;而南側第二種創新研發專用區共十五.五五公頃,市府將清翠園附近約十.九八公頃變更為第二之一種創新研發專用區,民眾仍可依其選擇,於其他範圍領回抵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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