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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市路邊停車費》超商月中才代收 民怕逾期挨罰

2015/09/05 06:00

苗栗市停車繳費單上註明「四大超商十五日起才能代收」,又請車主「七天內繳納」,民眾憂心遲繳被罰錢。(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市公所九月開始實施路邊停車收費措施,但有民眾說,超商目前還無法繳費,擔心過了七天規定繳費期而挨罰。公所回應,四大超商繳費系統尚在測試,十五日起才會代收,不會衍生罰款,民眾不用擔心,若不放心,也可逕至收費亭繳交。

限期七天繳 系統還在測試

苗栗市區十餘條路段路邊停車格及舊苗農校地停車場,九月起開始停車收費,不過,四大超商要到十五日起才代收,但繳費單上又另外註記,「車輛離場後請送於七日內繳費」,讓人看得「霧煞煞」!

林姓市民就納悶,他在八日以前的停車費,到十五日為止,都超過七天,屆時會不會因為遲繳挨罰?

公所說不罰 可到收費亭繳

公所工務課長郭政鑫表說,四大超商繳費系統還在測試中,十五日起即可代收,八日以前的停車費也可代收,不會衍生罰款,若民眾不放心,也可逕至嘟嘟房設於「停一」停車場的收費亭繳費,時間每天為上午八點到晚間十點;或於週一到週五上午八點到晚間七點,至嘟嘟房苗栗服務處繳納,地址是至公路575號。

郭政鑫提醒,待四大超商繳費系統上線後,請民眾遵守七日內繳費,經兩次逾期催繳,就會開罰。

苗栗市公所說,「停一」停車場的嘟嘟房收費亭,每天上午八點到晚間十點可代收路邊停車費。(記者彭健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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