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回扣 雲林水林鄉長 2案求刑15、20年
2案另8名被告均起訴
〔記者李靜芳/虎尾報導〕雲林縣水林鄉長陳茂順因涉嫌收取零星工程回扣案羈押期間,又被查出透過胞弟陳豐鎮與公所親信向整治蔦松大排工程得標廠商施壓,2案共取得超過2500萬元不法所得,檢方偵結起訴,陳茂順前案被求處15年有期徒刑,後案求處20年有期徒刑,2案另外8名被告均依貪污罪起訴。
鄉長陳茂順300萬交保
據了解,相關案件起訴後,地院裁定,在押的陳茂順、陳豐鎮及市場管理員龔瑞福分別以300萬、150萬及100萬元交保。
起訴書指出,水林鄉公所於92年7月至93年10月間,共有17件農路、排水、綠美化等基層建設,總工程費超過7300萬元,公所分別將底標洩漏給前大埤鄉代會副主席黃玉猜所有的聯吉(負責人吳佳隆)與環陽(負責人陳鴻林)2營造商,約定得標後,透過白手套匯款入陳茂順合作金庫北港分行帳戶,不法所得約547萬元。
起訴書指出,陳茂順身為鄉長,卻藉經辦工程機會牟利,影響工程品質,犯後態度不佳,求處1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7年;黃玉猜多次借牌行賄,檢方建請分罪併罰,吳佳隆與陳鴻林也依行賄之貪污罪嫌起訴。
陳茂順羈押期間,檢調又發現,陳茂順疑透過胞弟陳豐鎮、公所主任秘書余清儹及市場管理員龔瑞福,向標得蔦松大排整治工程的廠商負責人林武煉、陳富輔施壓,多次限期索賄,共取得2000萬元不法所得,部分金錢由陳茂順弟弟陳豐鎮收執,檢方另案偵結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茂順、余清儹、龔瑞福連續違背職務收賄,陳茂順求處20年、併科罰金2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余清儹求處15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6年;龔瑞福求處14年,併科罰金600萬元,褫奪公權6年,追繳不法所得2000萬元;林武煉、陳富輔也依行賄涉貪污罪嫌起訴。
-
拓展蜜棗外銷 高樹冷鏈場啟用
-
東屏未見曙光 民眾仍開心迎新年
-
落山風藝術季 帶觀眾穿梭作品間
-
屏市玉皇宮遶境 獸神踩街吸睛
-
史前館法式餐廳開幕 結合在地食材
-
瓦斯車撞電桿摔落邊坡 鋼瓶散落
-
每坪58萬》斗六大同路愛國街口 蟬聯雲林地王
-
冬雨攪局 阿里山音樂會看不到日出
地方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