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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亂貼廣告物 裁罰3千元起跳

2015/05/14 08:00

違規張貼廣告物猖獗,抓不勝抓,台中市提高罰鍰,從最低一千二百元提高為三千元至六千元。(台中市府提供,記者蔡淑媛翻攝)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違規張貼廣告物將加重開罰!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金額從原本一千二百元提高為三千元至六千元,即使未能當場取締,事後告發時,廣告物刊登電話號碼的使用人及張貼騎乘車輛的所有人必須提供違規民眾的資料,否則將對其開罰。

罰鍰最低額1200元 5月起調高

違規張貼廣告物嚴重妨礙市容,隨處可見貼在電桿、電箱、牆壁等,取締困難,環保局修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並提高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罰基準,將原來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罰鍰,提高為三千至六千元,五月起已正式實施,盼有效遏阻。

電話號碼借人用 需提供行為人資料

環保局環衛科科長蔡美珍指出,裁罰違規張貼廣告物,必須以實際違規行為人為處分對象,但違規張貼廣告物常以人頭電話號碼刊登,或張貼時騎著他人車輛規避法律,裁罰不易。

為此今年也修訂台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規範違規張貼廣告物,廣告登載電話號碼使用人及張貼時騎乘車輛所有人,必須提供相關行為人資料,否則將對其開罰,盼遏止違規張貼廣告的投機行為。

針對違規張貼廣告物,蔡美珍說,環保局去年共辦理停話處分二千六百一十三支電話門號,處分六百六十七件,裁罰八十萬零四百元,今年截至三月底,停話處分有四百二十支門號,處分一百六十二件,裁罰十九萬三千二百元,大多為買賣或租賃房屋廣告、抽水肥及開鎖等服務業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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