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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中心藏春色 未成年女誆大學生

2015/03/31 06:00

〔記者何宗翰/新竹報導〕新竹市民族路一家交友中心,102年6月起,開始仲介賣淫,其中包含未成年女子,每節1400元,點2節做半套、3節做全套,103年被警方查獲,負責人50歲邱男、58歲謝男被依違反兒少法罪嫌起訴,新竹地院對邱男判刑3年4月、謝男3年2月。

法官調查,邱男為交友中心負責人,謝男為靠行,綜理店內事務,102年6月起仲介賣淫,去年1月29日,警方在店內查獲6名賣淫女子,其中2人才 16、17歲,店內起出小姐電話聯絡簿、客人名冊、保險套60多個、衛生紙、報表等證物,服務小姐每節可抽700元及小費,邱拿600元、謝抽100元。

邱、謝2人辯稱不認識未成年的甲女,稱只是陪乙女來上班,但乙女看不出來未滿18歲,但2女指證歷歷,乙女說,她是看報紙小廣告應徵的,有告知還未成年,並說謝男會故意在客人面前拿保險套給她,暗示可性交易,還要她騙客人是讀某醫大的,「但我連那所學校在哪都不知道。」

甲女也指證說,乙女曾說和客人發生關係,還拿汽車旅館的保險套給她看,說一天曾做過1萬多元。

法官檢視2女照片,認為外觀一看就是年輕、稚嫩、清純的少女,談吐應答、動作也未脫稚氣,判定邱、謝2人辯稱不知2女未成年不可信,將2人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圖利使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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