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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服役役男 出國應申請核准

2014/12/05 06:00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近年來常有具備役男身分者,因為出國前未辦理役男申請出境手續,以致在出國當天到了機場,卻發生機場境管人員查驗具有役男身分而無法出境的問題,美好的出國計畫就此泡湯。

兵役法相關規定,尚未服役之役男若要出國,應於出國日前一個月內,持護照、身分證及印章向區公所兵役單位事先申請核准。明年一月一日起,八十五年次出生之役男,欲出國旅遊,由於未成年之故,除攜帶上述證件外,尚需家長一人之身分證、印章辦理申請出國核准,上班時間內隨到隨辦。

年滿廿歲現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並經核准緩徵之役男,為方便申請作業,除向區公所申請外,另可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臨櫃申請或以網路(http://www.immigration.gov.tw/)線上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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