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山櫻枯死擬春天補種 園藝專家打臉不適合
2014/12/05 08:00
苑裡公所在山腳觀景台上種的山櫻存活率達8成,形成強烈對比。(記者蔡政珉攝)
社苓圳種105棵 只活37棵
〔記者蔡政珉/苑裡報導〕苑裡鎮泰田里民六月間在里民大會曾批評縣府在鎮安宮旁社苓圳兩側種了一百零五棵山櫻花,但只有三十七棵存活,當時縣府回應,尚在保固期內,會要求廠商補植。時隔半年卻遲未補種,里民質疑縣府未積極處理。
半年遲未補植 縣府挨批
縣府地政處重劃科表示,已要求廠商處理,但廠商表示明年春季較適合栽種,屆時再補植,重劃科會積極督促。
縣府:廠商稱春季較適合
不過,有園藝專家說,山櫻花屬落葉性喬木,每年冬至前後半個月內最適合種植,這個時間是櫻花發芽前、落葉後,比較適合;也有專家認為,大約從冬至後至隔年一、二月發芽前種植比較適合,應屬冬季,而非春季,若等到春天再種,屆時山櫻花已發芽,存活率將大打折扣。
專家:春季已發芽 較難活
因冬至前後到每年一、二月間,山櫻花處於休眠狀態,根系尚未開始活動,選在這時候進行斷根移植對山櫻花影響最小,存活機會較高。
相較之下,苑裡鎮公所在山腳觀景台栽種六千棵山櫻花,雖然起初曾一度引起爭議,民眾擔憂破壞水土保持,但目前山櫻花存活率有八成。苑裡鎮公所主秘柯鈺祥說,去年種植的時候曾諮詢專業人員,山櫻花選在冬至後種植較合適,存活率高。
里民認為,在平地種山櫻花並不合適,但既然種了,就該照顧好,不應被廠商牽著鼻子走,否則一旦枯死豈非浪費公帑?
縣府重劃科表示,若廠商選的時間不適合,將再要求評估補植的時間點。
縣府在苑裡泰田里種105棵山櫻,結果只活37棵,至今仍未補種。(記者蔡政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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