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振宗圖利案 更一審刑期減半
2014/07/10 06:00
〔記者楊國文、黃美珠/綜合報導〕前新竹縣長范振宗被控八十五年縣長任內,違反都市計畫法等規定,將招商興建原為停車場的竹北市「家樂福」大賣場現址,違法擴張使用項目、面積及租期,圖利福松公司獲暴利,一、二審均依貪污圖利罪判范五年半徒刑、褫奪公權四年,高等法院更一審昨改判范兩年八月徒刑、褫奪公權兩年;還可上訴。
高院更一審對范減刑的原因,是認定依據刑事妥速審判法第七條規定,此案審判冗長,遠超過法定八年時間,侵害范振宗訴訟權益,且並無可歸咎於范的事由,因此給予減刑,剛好減為原審一半的刑責。
本案另一被告、當時擔任縣府建設局長的黃崑義,已於九十七年遭最高法院判處十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確定。
范振宗目前人在中國,月中之後才會回台,他昨天傍晚接受記者越洋電話訪問時,對高院更一審判決結果依舊不滿大聲喊冤!
他說,自己無辜被牽連入罪,身為縣長,只看重要的契約內容,並沒有看附件,但有在契約後加註但書,強調縣府和業者的契約內容不管為何,「一切皆須依相關法令行之」,可見並無圖利業者之意。
范振宗表示,當年檢調鎖定他的建設局局長黃崑義進行追查,事後六個法官還了黃崑義的清白,沒想到高檢署卻逾期上訴,明顯違法失職,也讓黃崑義因此被改判有罪還被駁回上訴,他也因此從證人轉列被告,無辜入罪。
-
拓展蜜棗外銷 高樹冷鏈場啟用
-
東屏未見曙光 民眾仍開心迎新年
-
落山風藝術季 帶觀眾穿梭作品間
-
屏市玉皇宮遶境 獸神踩街吸睛
-
史前館法式餐廳開幕 結合在地食材
-
瓦斯車撞電桿摔落邊坡 鋼瓶散落
-
每坪58萬》斗六大同路愛國街口 蟬聯雲林地王
-
冬雨攪局 阿里山音樂會看不到日出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