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納勞基法 議員:「媽祖也七休一?」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昨天質詢時提到,寺廟人員納入勞基法與實際工作狀況無法契合。圖為松山慈祐宮。(記者郭逸攝)
〔記者郭逸、郭安家/台北報導〕寺廟人員自民國九十九年納入《勞基法》,工作六天休息一天(每七天休息一天),還要有打卡紀錄;但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昨表示,寺廟營運狀況和一般公司不同,北市勞動局「侵門踏戶」勞動檢查,聲稱不符規定就提送檢調,使寺廟員工雞飛狗跳,「難道媽祖也要七休一嗎?」她要求勞動局一個月內和勞動部重新研議,獲勞動局承諾。
據了解,勞動局今年五月向宗教團體宣導《勞基法》,但松山慈祐宮董事長陳玉峰表示,雖考慮實施排休制,但廟內平常沒有員工,每逢節日才有人潮,若節日關門休假,「香客會罵到死。」他說,宗教與一般行業不同,以《勞基法》納管有問題,廟方得多聘請員工,增加支出。
質疑營運與一般公司不同
許淑華昨在市議會民政部門質詢時表示,寺廟員工納入《勞基法》,強制上班六天休息一天,工時最高十二小時,出勤要有打卡紀錄,還得比照一般公司給予員工特休假;但她直言,寺廟員工無法在休假時間至廟宇活動,遇寺廟遶境或神明聖誕等習俗活動,工時、特休假都難以界定。
許淑華說,民國九十九年至今,寺廟向勞動局申訴雖只有二十一次,「但媽祖也要跟著七休一嗎?」她提到,勞動局人員至寺廟勞檢還嗆員工,若未提出確實的工作紀錄就會提送檢調,寺廟員工人心惶惶,她要求市府一個月內與勞動部研議解套方式。
勞局允1個月內與中央研議
勞動局長賴香伶強調,為保障寺廟員工的工作權益,才會以《勞基法》納管,要求寺廟員工提報勞保,但法令執行後,確實和實際工作狀況及習俗有落差,會和勞動部討論是否獨立規劃寺廟員工的立法內容。
保安宮董事長廖武治說,納入《勞基法》前,員工若休息日出勤,就會另給加班費;松山慈惠堂則表示,早已讓員工輪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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