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檢舉獎勵 高市首案可望成立
2016/08/03 06:00
衛生局長黃志中指出,前鎮某廠商被查獲販售過期冷凍水產案,很可能是第一件可成立的檢舉獎勵案件。(資料照,記者方志賢攝)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高雄食品安全檢舉獎金最高可領三千萬元、全台最多,實施兩年來,可望有第一件達到核發獎金條件的檢舉案。
高市府前年四月發布「高雄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獎勵辦法」,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並裁處十萬元以上罰鍰確定者,依實收罰鍰金額六十%發給檢舉人獎金,最高三千萬元。
三千萬元是全台同類型(食安)獎金最高,但想領獎也沒那麼簡單,不僅須具名、有具體事證等條件,檢舉範圍也限四項,分別是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摻偽或假冒、食品添加未經許可添加物、製程使用逾期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竄改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效日期。
過期冷凍水產案 裁罰一定過門檻
衛生局長黃志中昨在宣導食安作為時指出,七月下旬,前鎮某廠商被查獲販售過期冷凍水產案,很可能是高雄食安獎勵辦法發布以來,第一件可成立、可發出獎金的案件。
承辦課室說明,目前檢警仍在偵辦中,衛生局需等待偵辦結束、取得相關數據後,才能有標準估算裁罰額度;初步研判裁罰一定超過十萬元(發獎金低標),所以有檢舉獎金。
但根據過往經驗,業者都會透過管道申訴,整個程序頗冗長,無法確定何時能收到罰款,也無法確定何時能發放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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