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為追1600元交通罰鍰 市府上訴
2016/06/22 08:00
議員王立任(右)、陳世凱舉出案例,認為市府浮濫上訴。(記者張菁雅攝)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為了一千六百元交通罰鍰,市府交通局一審敗訴後,繼續上訴,議員王立任抨擊不符比例原則,市長林佳龍則期盼公務員應站在人民角度,將心比心、從寬認定,不要以罰款為目的。
議員批不符比例原則
王立任昨天質詢時表示,市府與民眾進行行政訴訟時,未考量比例原則,有浮濫上訴之嫌。他舉例指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測速照相機前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處應設告示牌提醒駕駛人,但有民眾從東區東光三街左轉東光路,超速被照相,裁罰一千六百元,而從路口到測速照相機只有七十公尺,民眾不服裁決,提出訴訟,市府一審敗訴後卻執意上訴,還請了二位律師。
王立任指出,一○三年交通局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的行政訴訟案共二百六十五件,花了律師費七十八萬八千多元,一○四年則有三百四十二件,律師費九十三萬五千多元,市府用公帑打官司,市民卻得自行負擔費用,還要耗費時間;而這起案件,根據一審判決,市府必有檢討之處,應該立即改善缺失,而非只顧上訴。
交通局長王義川無奈地說,該局每次碰到這類訴訟案多不會贏,已經在檢討,將請法制局提供協助未來處理類似案件的合理方式,但公務人員也很無辜,因為若沒有上訴,害怕會被認為瀆職。
市長︰從寬認定 不以罰款為目的
林佳龍則表示,車禍傷人傷己,政府當然要全力避免車禍發生,不過,對於測速照相告示牌位置爭議而導致的裁罰,應從寬認定,不要以罰款為目的;若有訴訟,公務人員也應站在人民的角度,將心比心。
-
小貨車懸掛民政府車牌趴趴走 遭警查扣、罰款
-
解竹市塞車 倪茂榮祭智慧科技
-
年終獎金將入袋 永康鬧區最後3字頭一次購足3房
-
離職前再感嘆 鍾慧諭:少數人的反對把政府綁在原地
-
國光客運往基隆末班車 7月起延後15分鐘
-
蝙蝠俠ETF投資界超級英雄 00757純度最高、績效制霸
-
污水下水道工程施工 虎尾市區交通大打結
-
拓展蜜棗外銷 高樹冷鏈場啟用
-
東屏未見曙光 民眾仍開心迎新年
-
落山風藝術季 帶觀眾穿梭作品間
-
屏市玉皇宮遶境 獸神踩街吸睛
-
史前館法式餐廳開幕 結合在地食材
-
瓦斯車撞電桿摔落邊坡 鋼瓶散落
-
每坪58萬》斗六大同路愛國街口 蟬聯雲林地王
-
冬雨攪局 阿里山音樂會看不到日出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