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以上企業 應設哺乳室
2016/04/19 06:00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下修企業須設置哺乳室、托兒設施的門檻,自現行規定的250人下修為100人以上。根據勞動部統計,下修上述門檻後,企業總數將擴大為1萬4000家,共有約5成6的勞工受惠。
修正條文也明定,子女未滿2歲須受僱者親自哺乳者,除規定的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60分鐘。受僱者在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延長工作時間達1小時以上者,雇主應給予哺乳時間30分鐘。
(記者陳伃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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