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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狗照片PO臉書 越籍外勞最重罰3萬

2015/08/21 06:00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廿四歲越南籍外勞阮伯東今年初將友人在越南屠宰狗的照片張貼至Facebook,愛狗人士發現後,透過立委轉請刑事局偵九大隊第三隊追查,警方昨將阮男約談到案,他驚訝說:「我沒殺狗,只是貼個照片,根本不知道這樣也違法!」

張貼照片 涉嫌散布

警方指出,依動物保護法第廿七之一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宰殺犬、貓的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公然陳列或供人觀賞、聽聞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阮男涉嫌的是散布行為,因外籍勞工來台工作,對很多法律規定不了解,警方建議雇主、仲介公司加強宣導。

去年十月阮男被仲介公司引介到彰化縣和美鎮一家鐵工廠上班,今年一月十三日,阮男將越籍友人在越南屠宰狗的照片張貼至Facebook上,該照流至立委周倪安手上,周日前召開「外勞捕食流浪動物問題解決」協調會時,函請警方偵辦。

經警方調查,鎖定阮男所為,昨前往他的工作地點約談到案,阮承認張貼,得知違反動保法後非常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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