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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師參與11起詐騙案 賺3千關3年

2024/07/22 05:3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郭姓男子平時擔任禮儀師工作,因缺錢花用加入詐欺集團,負責保管帳戶及交付提款卡給車手的工作,每天日薪一五○○元,他兼差二天就參與十一起詐騙案件,賺得三○○○元,但其行蹤早已遭警方鎖定被逮。彰化地院審理,將郭男依加重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判決書指出,郭男與陳男、林男、蘇男等人於二○二○年加入代號「Boss」的詐欺集團,郭男則負責保管人頭帳戶提款卡並交付車手的工作,眾人平時不相聚,只以通訊軟體Telegram(俗稱紙飛機)討論「工作日期」。

判決書指出,二○二○年十一月十日至十一日間,該集團對劉男、鐘女等十一名被害人施以詐術,以網路購物錯誤,解除分期付款為由,共詐取約六十萬元,郭男收到林男聯繫「工作日期」後,相約在員林市與蘇男會面,接著郭男將提款卡交給蘇男,並依「工作日期」上的指示時間、地點,分別至郵局、銀行或超商等地點提領詐款。彰化地院審理時郭男坦承犯行,辯稱從事禮儀師工作,月收入約三萬元,想兼職而涉險,工作二天報酬三○○○元等語。檢方認為,被告涉及詐欺、洗錢等罪行,應予以嚴懲。

法官審理認為,郭男貪圖不法利益加入詐欺集團,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十一罪,各處 一年二月至一年四月不等徒刑,應執行三年,並沒收犯罪所得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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