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私幼性侵案延燒!媒體揭露狼師資訊 一個月內訂規則
台北市幼兒園性侵案引發社會關注,行政院長卓榮泰昨表示,法律保護的是「被害人」不是加害人。(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林志怡、鍾麗華/台北報導〕台北市幼兒園性侵案引發社會關注,針對媒體能否揭露涉案幼兒園名稱與加害人資訊、報導底線為何,也出現爭議。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表示,「兒少權法」已在進行修法,會在一個月內邀請通傳會與相關公會代表進行討論,並在此期間訂定媒體報導規則。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的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嫌性侵廿位孩童,外界擔憂媒體因法規無法揭露幼兒園名稱,反讓民眾無法取得資訊、提早防範風險。
雖衛福部稱這次案件不適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九條,不得揭露兒少姓名或足以識別身份資訊相關情境,故「媒體可以報導幼兒園名稱沒問題」,但媒體界仍認為相關標準不夠詳盡、難以依循。
呂建德強調,相關條文本意是保護已受害的兒少,並非保護加害人,或要求媒體不得報導,會在一個月內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媒體公會代表討論,希望周延法規規範,讓外界有所依循。
應顧慮被害家庭心情處境
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也提到,現行條文所規範的例外情境中,對於「行政機關」未有明確規範,會在一個月內訂定報導原則,說明各項媒體關心的機制。但郭也呼籲,媒體要有同理心,「揭露時要想到被害家庭的心情與處境」,嫌疑人罪刑尚未定讞時,民眾也應注意是否有人格權污衊疑慮。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與媒體茶敘時強調,法律保護的是被害人不是加害人。他強調,媒體在報導過程中謹慎小心,並不是不好的事情,但若解釋為「保護加害人」,可能是誤解法律原意。
卓榮泰說,此事引起討論,是因報導過程中,指出被害人的某種特殊身分,讓外界容易比對,這點仍要謹慎小心,「真正保護的是被害人,不要揭露出來的是被害人」。
卓揆:法律保護的是被害人
卓榮泰表示,公權力的伸張非常重要,要保障合法的人民權利,也只有這樣才能讓社會知道善惡間的分際在哪裡。但對於那些加害人,也不是要拿來公審,我們有法律制度,「但沒有一個法律是在保護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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