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金開始申請了 最高補助3萬5800元
新北113-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金,合併勞動部補助最高3萬5800元,即日起到2月7日受理申請。(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針對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凡家中有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院校,經向勞動部申請「113-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並獲審核通過者,可再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生活扶助金,最高補助1萬1800元,合併勞動部補助最高可達3萬5800元,即日起到2月7日受理申請。
勞工局說,失業勞工僅需填寫申請書、領據,檢附勞動部審核結果通知單影本、113-1學期印有明細學費收據、存摺影本,即可提出申請。
另外,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方案」與教育部「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僅能擇一請領;如有退還教育部補助者,須檢附原繳納學費的收據影本,以及該繳回的1萬7500元補助金補繳收據影本。
為避免勞工失業造成子女就學中斷困擾,新北市勞工局會在每年9月中旬,優先輔導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失業勞工,先向勞動部申請就學費用補助,經勾稽比對後,在同年12月寄發審核結果通知單,勞工局再加碼子女就學補助,減輕勞工壓力。
簡章及申請書可到新北市府行政大樓1樓西側服務台、7樓勞工局、各區公所及8個公立就業服務站免費索取,或上「新北勞動雲」網站下載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