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樹、燈桿壓死女騎士 竹市府拒國賠
2024/06/15 05:30
女騎士遭路樹及路燈電桿重壓致死案,竹市府國賠小組審議結果,國賠案未成立。圖為案發時市府前往處理情形。 (新竹市府提供)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大學路五一巷今年三月十九日發生女騎士上班途中遭路樹及路燈電桿重壓致死案件,女騎士家屬事後向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及新竹市府提出國賠申請,高公局日前召開國賠審議委員會,指出道路養護單位屬新竹市府維管,國賠案不成立。新竹市府國賠審議小組昨天開會指因路權單位屬高公局,國賠案不成立。
高公局國賠案也不成立 家屬將提訴訟
對高公局及新竹市府對此國賠案都不成立,市議員劉彥伶痛批,市府先是隱匿資訊對外稱路樹傾倒造成園區道路塞車,因女騎士傷重不治才表達會協助家屬申請國賠,卻還是甩鍋給中央,女騎士遭重壓致死是被市府維護的路燈電桿重壓倒地不起,大學路就位在新竹市,是多少園區上班族必經之路,道路是市府鋪設,路燈電桿也是市府維管,市府卻甩鍋給中央,家屬非常憤怒市府事後的冷處理,市府消極作為讓家屬情何以堪,證明市府的關心都是虛情假意。
劉彥伶說,家屬對兩邊都做出國賠不成立的結果很不滿,也批市府未積極處理,家屬已打算請律師提起相關訴訟,也會再提行政訴訟,為女騎士討回公道。
市府表示,家屬提出國賠申請後,即依國賠法規定及程序進行審議,國賠小組決議,此次事故肇因於事故處邊坡雜木滑落,該處位在國道用地範圍,管理者是高公局,為高公局在興建高速公路時一併開闢,內政部亦認定事故點位在高速公路路權線內,二○二二年管挖單位申請施工路權時,受理與核發路權及後續進行竣工確認的單位皆為高公局北分局,依公路法相關規定,事故處是國道用地範圍內設施,市府非主管機關,難依國賠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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