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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團體:懲戒或合理管教 定義應明確

2023/03/23 05:30

衛福部將修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內容。(資料照)

〔記者楊綿傑、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務部擬修法「父母懲戒權」禁止家長體罰,家長團體發聲表示,「懲戒」或「合理管教」等相關定義應明確,並開放關心教育家長參與修法。法界則肯定法律跟著時代進化,提醒有關單位加強宣導,縮短法律施行後與實際面的落差。

國教行動聯盟家長部長王瀚陽質疑,父母有暴力行為,應只有少數人,民法規定對象卻是全部的父母,若未說明清楚,恐造成家長有失去教育權的擔憂,甚至影響生育小孩的意願。

王瀚陽也認為,懲罰不等於暴力,應具體列出不當管教的樣態與合理管教的手段作法,並有計畫地鼓勵家長學習正向管教。他建議法務部邀請關心教育的家長參與修法與公聽會,明定合理管教、不當管教等定義,以免造成家長誤會。

法界肯定修法 呼籲加強宣導

伯衡法律事務所策略長黃致中對修法持肯定態度,指修正案已寫出父母有權教養,肯定家長的管教權,只是不能使用暴力行為。黃致中認為,法律須跟著時代進化,家長管教小孩也應揚棄以往的「權威式」心態,打罵教育或許短時間有效,但不利孩子長期的身心發展。但他強調,每個家庭的管教手段不同,只要不涉身心傷害,法院原則上應尊重。

詠衡法律事務所副所長鍾維翰也認為法律與父母觀念應與時俱進,以溝通關心取代責難處罰,修法方向並無錯誤。不過,為了避免家長動輒得咎,在法律修正後的過渡期間,需仰賴有關單位加強宣導,縮短法律施行後與實際面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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