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發作有跡可尋 胸悶、胸痛是警訊
2007/04/13 06:00
文/張宏文
日前媒體報導某創作型歌手及知名主播的胞弟,尚處青壯年期,卻在無任何預兆下,心臟病突發,造成猝死憾事。
雖然急性胸痛,發作時常令人措手不及,但一般而言,心臟病發作前,還是有跡可尋,例如前述兩個個案,在意外發生前幾日,都有胸悶、胸痛的共同特徵,若能早期進行診斷及治療,應可大幅降低死亡機率。
通常急性胸痛會造成立即致命的疾病,有急性心肌梗塞(AMI)、主動脈剝離、肺栓塞、張力性氣胸等,其中以心肌梗塞最常見,所以當胸痛持續超過15分鐘,且疼痛會輻射到左手臂內側、頸部、下顎,合併冒汗、喘、焦慮、產生即將死亡的恐懼,或持續性胸悶呼吸困難,感覺如大象重踩胸口般不適,休息或含硝酸三甘酯(俗稱救心)亦無法緩和時,應儘速送醫,避免延誤急救的黃金良機。
另外,當急診室在接獲懷疑為急性心肌梗塞的病患時,會先進行心電圖、心臟超音波及心肌酵素檢查,詳細診斷是否為急性心肌梗塞,再儘速給予藥物及氧氣治療,並即刻會診心臟專科醫師,評估先給予注射血栓溶解劑,或安排心導管檢查。
令人惋惜的是,臨床上有半數因急性心肌梗塞死亡的病人,是在發作後1個小時內就死亡,甚至是在送醫途中或家中,不治身亡,也就是常說的「到院前無生命徵象」。
根據統計,此類病人的致死原因絕大多數是因心室纖維顫動,即心臟亂跳所致。
一般來說,發生心室纖維顫動,最危險的時間是在症狀發生後4小時內,此時最有效的處置就是施以電擊,所以2005年美國心臟醫學會在教育醫護人員的高級心臟救命術修定中,特別強調早期電擊的重要性。
所幸,目前國內加護型救護車上均配有電擊器,隨車醫護人員可適情況,立即給予施救,相信能有效降低死亡率。(本文作者為台中李綜合醫院大甲分院急診醫學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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