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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冠判賠2442萬 每人獲3000~9000元

2018/07/05 06:00

強冠案賠償金配置概況。(記者王榮祥攝)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老牌油品大廠強冠公司將精煉劣質油摻入豬油販售,賣向全台,引發食安風暴。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昨宣佈,歷時3年纏訟的強冠案,應賠償總金額2442萬8400元已全數入帳,22校共4048位原告,每人可獲3千至9千元不等賠償,預計1個月內轉帳各校。

1個月內轉帳給22校4048人

消保會表示,獲賠金額遠低於原求償每人9萬元,擔心對無良業者嚇阻性有限。不過,行政院消保處、衛福部食藥署、高市消保官都對消保會的努力表示肯定與支持,認為判決結果有其正面意義。

消保會說明,該案原告來自全台22校、共4048人,一審有3811人同意和解,每人獲和解金6千元;另160人一審判決各獲6千或9千元不等賠償。

一審後仍有77人未獲理賠,消保會上訴繼續為消費者爭取權益,在能為學校師生爭取實質賠償考量下,最終接受每人3千元和解賠償方案。

林園國小全校有772位師生提告,校長張坤宏昨專程前往消保會致意,感謝消保會協助師生爭取權益。

在此之前已獲賠償的正義油品案,也是由台灣消費會協助打團體訴訟,最終以940萬元達成和解,是台灣第一件食安團體訴訟實際獲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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