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以下兒童禁補習 補教團體批「荒謬」
2011/11/01 19:02
教育部今通過「補習教育法」草案,規定未來包括美語、作文、圍棋、珠算班等短期補習班不得招收未滿6歲的兒童。照片畫面與新聞事件無關。(本報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教育部今通過「補習教育法」草案,內文明定未來包括美語、作文、圍棋、珠算班等短期補習班不得招收未滿6歲的兒童,唯以「身體律動」、「藝術才能」為主的補習班不在此限;對此,補教協會總幹事張浩然批評「荒謬」,全國家長團體協會理事長謝國清則認為,教育部立意良好,但須防範模糊空間。
媒體報導,教育部今天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草案,更名為「補習教育法」,內文規定補習班不能招收六歲以下兒童,包括兒童美語、作文、圍棋、珠算班等與智能開發有關的短期補習班都被列在禁止招生之列。
身體律動、藝術才能等除外
不過「身體律動」、「藝術才能」的補習班如跳舞、美術、繪畫等與智能開發無關者,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得招收6歲以下兒童。
條文同時指出,若業者未依規定,最高可處25萬元,且得連續開罰,直到業者改善。
對此,補教團體相當不滿,補教協會總幹事張浩然直言,此舉「非常荒謬」,他認為,這只會造成加深貧富差距、形成階級鬥爭,有錢人可以請私人家教、沒錢的家庭只能兩手一攤、無能為力。
家長團體協會認應釐清模糊空間
而全國家長團體協會理事長謝國清則表示,教育部的立意良好,但坊間也有許多幼稚園提供兒童美語、珠心算等課後照顧課程,謝國清認為,未來應補強關於「補習班」定義,防範模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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