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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總提醒:延1個月驗車8/26到期 汽燃費須8/31前繳納

2021/08/17 10:39

隨著國內疫情警戒降至二級,公總提醒尚未驗車車主須於8/26檢驗完畢。(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隨著國內疫情警戒於7月27日降至第二級,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三級警戒期間檢驗延期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提醒車主務必於8月26日前完成檢驗,以免逾期受罰。另外,今年度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受疫情影響,繳納期限延長至8月31日止,根據公總統計,截至8月16日已有86%車輛完成繳費,尚未繳納車輛約309萬輛,提醒車主要於8月31日前繳納。

日前因應全國疫情三級警戒,為減少人流及接觸,公路總局於6月2日公告,一般民眾使用的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定期檢驗最後應到檢期限在三級警戒期間者,可延長至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驗車。公總表示,在國人共同努力配合下,國內疫情持續穩定控制中,指揮中心已宣布三級警戒於7月26日結束,特別提醒有延長車輛檢驗車主,應於三級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8月26日)前完成辦理檢驗。

今年度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開徵,目前約309萬輛車尚未繳納,公總表示,民眾仍可持原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街口支付及蝦皮等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若使用信用卡繳納,手續費請洽各發卡銀行,其餘繳納方式均免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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