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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停執撤銷中火裁罰案被駁 盧秀燕:不排除抗告

2020/08/08 12:59

中火罰款1800萬行政訴訟被駁回,盧秀燕回應不排除抗告。(記者蔡淑媛攝)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中市環保局不服環保署撤銷對中火開罰1800萬,聲請停止執行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回應指出,「環保署竟官官相護,把罰鍰撤銷,變成環境殺手署」,市府不排除繼續抗告。

盧秀燕表示,中火污染超標,我們罰錢處罰,環保署竟官官相護,把罰鍰撤銷,我們覺得環境保護署應該保護環境、保護民眾,不應官官相護,環保署卻變成環境殺手署、保護污染,以後大大小小廠商就會有樣學樣,反正環署給他們靠,製造的污染沒有關係,這是錯誤的。

盧秀燕表示,為了民眾,未來會繼續努力,也不排除繼續抗告,希望中央政府與地方一條心,保護民眾,扼止污染,對污染的人或廠商予以處罰,不應該縱容。

環保局認為台中電廠去年使用生煤超量,三度開罰共1800萬元;但環保署以原處分撤銷罰鍰。中市環保局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中市環保局聲請不符停止執行要件,昨天裁定駁回,可抗告。

台北高等行政法新聞稿說明,環保署撤銷罰鍰的原處分,沒有「一望即知」的明顯違法疑義,且中市環保局未來若勝訴便可回復(指罰鍰重新生效),沒有難以回復的問題,至於污染環境、傷害健康等問題,則須經由科學驗證是否具因果關係,因此中市環保局聲請不符停止執行要件,駁回停止執行聲請。

台中市以中火去年使用生煤超量,3度開罰共1800萬元,不服環保署撤銷對罰款,提出行政訴訟遭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台中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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