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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丟口罩即日起重罰 首次3600元、二次以上6000元

2020/04/01 19:24

環保署表示,疫情期間將加重亂丟口罩的罰鍰,由原本1,200元提高到3,600元,最重可罰6,000元,即日起開始實施。(記者羅綺攝)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武漢肺炎疫情延燒,但近來亂丟口罩的情形也時有所聞,環保署表示,民眾使用後口罩是一般垃圾,應丟入垃圾桶並妥善收集後,交給垃圾車處理;若亂丟口罩,疫情期間將加重罰鍰,由原本1,200元提高到3,600元,最重可罰6,000元,即日起開始實施。

環保署表示,對於亂丟口罩的問題,已督導地方環保機關,於易遭亂丟口罩的地點(如醫院、捷運站、火車站、高鐵站,以及客運站出口等)加強宣導工作,並督促各場所管理單位設置口罩收集桶。

環保署指出,截至109年3月31日止,全國環保機關及各場所管理單位已增設428個口罩收集桶供民眾丟棄口罩,以建立民眾丟棄使用後口罩的正確觀念及更方便民眾丟棄使用後口罩。

環保署說明,民眾如亂丟使用後口罩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行為,尤其目前為防疫期間,考量環境污染及健康影響,依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加重認定污染及危害程度,環保署已通函地方環保機關,經查獲亂丟口罩情形者,第1次將處罰3,600元,第2次以上將按次重罰6,000元,以遏阻這項違法行為。

另外,易遭亂丟口罩地點(如醫院、捷運站、火車站、高鐵站,以及客運站出口等)的管理單位,也須負起轄管範圍環境清潔的責任,若經環保機關發現管理不善,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規定,處以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之罰鍰。

環保署統計,全國各地方環保機關109年3月份共計稽查2,898場次。環保署表示,將持續加強使用後口罩正確丟棄方式的宣導及稽查工作,也呼籲民眾不要抱持僥倖心態亂丟口罩,以免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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