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打壓老師、吃案 龍井國中校長喊冤:對老師無親信、非親信差別
台中龍井國中校長國立民遭指控縱容家長委員羞辱老師,且在校長室焚香差點引發火災,國立民喊冤稱是不實指控。(擷取自龍井國中網站)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龍井國中國立民校長遭老師投訴,縱容學校出錢的家長委員,由主任帶著家長進校園指責老師,且該名同學去年底在學校咬人、攻擊同學,結果卻打壓老師、吃案,只因該名老師非校長「親信」;此外,校長因個人宗教信仰,在學校推「心寧靜」,有老師覺得不舒服卻被他說「業障重」、「冤親債主多」,並在校長室焚香,兩度因此差點引起火災。
龍井國中有老師指稱,一名老師班上有家長委員的小孩,經評估罹患ADHD(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輔導主任依照其專業,建議該名學生轉校到有特殊教育資源的班級,結果家長得知打給校長,並進到學校由學務主任帶著家長到班上,當著學生的面向老師「討公道」,並當面羞辱老師,使她心理受創甚深。
此外,同樣該名學生,去年11月不知何故攻擊同學將人咬傷,導師想依校規處理,給受害學生家長一個交代,校長卻疑似因家長的關係決定「吃案」,但實際上卻是將爛攤子丟給老師,被咬學生家長全靠她安撫,無法秉公處理學生間紛爭相當無奈。
有老師還指控,國立民到學校後因自己的宗教信仰,在學校推行「心寧靜」,要求每節課前3分鐘,學生必須閉眼靜坐,有老師因宗教信仰不同,一聽到梵樂就感到不舒服,竟被他說「業障重」、「冤親債主多」。
有老師還指控,國立民因個人宗教信仰關係,在校長室點檀香,甚至有兩次引發火警,幸好校工及時撲滅火苗才未釀成災,其任職的前一所國中辦公室,還因被香火燻得到處都是黑色油垢,而花了200萬元重新裝修校長室。
國立民校長則喊冤,強調對老師絕無「親信」、「非親信」差別,並指當天家長是進到學校想看小孩,基於校園安全才由主任陪同,且當天是戶外課,家長並沒有碰到導師,因此並無當面羞辱、指責老師的狀況,並強調學校輔導主任並未在輔導會議建議該學生轉校,也沒有家長羞辱老師的事情發生。而該名學生咬傷人的事件,因該生有接受資源班教育課程,特教老師獲知後,立即對他進行情緒行為輔導,並告知家長。
至於推行「心寧靜」並非他首創,而是前往他校考察後覺得不錯,在前一個學校就開始推動,2022年到了龍井國中後繼續推動,主要是請同學在上課前深呼吸、手放膝蓋,讓心情平靜好接下來專心上課,但後來因有老師覺得不舒服,只推行一個學期就暫停了。
至於在校長室焚香,國立民強調是早上7點上課前,還有5點放學後的非上課時間,才會在校長室點檀香,除了讓自己心情平靜,主要是因為有蚊子不想點蚊香,並說不論是現在還是之前的學校,並未把校長室牆面燻黑,也沒有因此發生過火災,說花200萬元重新裝修校長室是誇大不實的說法。
市府教育局則表示,對於職場霸凌零容忍,收到申訴案件一定秉持公平公正依法辦理,但到目前為止未收到該校老師投訴校長霸凌的案件;依照相關規定,被霸凌者或其代理人,得於發生職場霸凌事件時起1年內,提出職場霸凌行為的具體內容含特定人、事、時、地、物等情事申訴,方符規範程序。強調校長的統御能力攸關校務發展,已要求校長做好校內親師生溝通,凝聚共識,以營造和諧的學校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