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海域首座燈塔 高美燈塔登錄歷史建築
2018/03/09 16:05
高美燈塔具歷史意義與建築價值,台中市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記者黃鐘山攝)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1967年興建的清水高美燈塔,昔為補強桃園和澎湖間海域的引航功能而設,是全國唯一紅白相間的横紋燈塔建築,市府已公告為歷史建築。台中市文化資產處今天表示,將輔導管理單位依法進行維護管理、修復及再利用。
文化資產處表示,當年因桃園市白沙岬燈塔與澎湖縣目斗嶼燈塔之間長達100浬海域間,沒有明顯標誌指引航行船隻,於是在海域中點興建高美燈塔,塔高34.4公尺,燈高38.7公尺,光程16.2浬,成為台灣中部海域船舶的明燈。
文資處指出,高美燈塔位於大甲溪口南岸,是高美濕地地標,也是全國唯一紅白相間的燈塔,外觀呈八角型,底層牆面比較厚實,內部則是圓形平面,設有一座預鑄鐵製樓梯,窗戶為木製,今仍保有建造初期氛圍,具地區性建造物特色與建築、技術史價值。
後因台中港建設發展之故,財政部關稅總局1982年將其燈器完整移植至海拔更高的台中港遠東倉儲穀倉上,即為現今的台中港燈塔,「有塔無燈」的高美燈塔隨之停用,交通部航港局2014年重新翻修後,開放讓民眾參觀。
由於高美燈塔具歷史意義與建築價值,文資處提報登錄為歷史建築,經台中市「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決議通過,名稱為「高美燈塔」,市府並於今年元月正式公告。
文資處表示,高美燈塔經航港局翻修為高美燈塔園區,平日維護情況良好,未來期望與航港局攜手合作,輔導管理單位進行管理維護、修復及再利用,打造更健全的文資保存及永續經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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