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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置新虎尾溪禽屍證實感染H5N2 防檢局將開罰

2017/01/10 17:06

新虎尾溪康熙橋河段6日被丟棄的禽屍,證實感染H5N2。(記者陳燦坤攝)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6日被馬姓業者丟棄在新虎尾溪康熙橋河段禽屍及飼養場,檢體結果出爐,H5N2抗原均呈陽性反應,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5到100萬。

雲林縣台西鄉與麥寮鄉交界處的新虎尾溪康熙橋下,6日有民眾發現河床散佈上百隻雞鴨禽屍,經警方調閱監視器,追蹤馬姓禽農違法傾倒死雞,防疫所分別派員在傾倒現場及其飼養場採樣送驗,均呈H5N2抗原陽性反應,縣防疫所於10日針對場內剩餘雞隻採取撲殺清場作業,並針對其場內外及周邊環境進行清潔消毒作業,丟棄點及禽場半徑1公里範圍內禽場將全面監測。

防疫所表示,馬姓禽農未落實疫情主動通報,將場內之病死家禽運出場外違法棄置,除所遭撲殺之家禽及相關物件不予補償外,另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予以重罰5-100萬元。

防疫所技正鄭安國指出,近來氣候不穩定,日夜溫差大,是禽類呼吸道疾病的好發季節,業者若未能落實各項生物安全措施,疫情將有持續延燒之風險。

另養禽業者須持續提高警覺,自主觀察場內禽隻健康情形外,禽場內外每週至少消毒1次;如有發現有家禽異常死亡,請務必即時通報,防範禽流感病毒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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